东南亚学院“第一议题”制度 (2026年4月)

作者: 时间:2026-04-21 点击数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坚持和加强党对学院的全面领导,进一步推进学院党组织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,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,推动学院党组织和党员、干部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根据党内有关制度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一条 “第一议题”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主要包括:

(一)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、科技、人才领域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;

(二)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;

(三)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、师生的回信回函精神;

(四)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、重要著作精神;

(五)习近平总书记对其他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。

第二条 “第一议题”适用于学院党委会议、党政联席会议,以及基层党支部委员会会议、党员大会、党小组会等。

第三条 召开会议时,要坚持以理论为先导,第一项议题都要安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。

第四条 学习既要注重从总体上系统把握,又要分专题分领域深入领会,可采取领学导读、集体研讨交流、专题辅导、对照检查等适当形式开展。其中集体学习研讨作为“第一议题”主要学习形式,应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。

第五条 学院各级党组织谋划、研究、部署重要工作,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把准政治方向、领会工作要求、理清思路举措。

第六条 党委书记、党支部书记要以身作则、率先垂范,既要做到先学一步、学深一层,又要领悟核心要义、把握精神实质。其他班子成员要聚焦中心工作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谈学习体会和落实举措,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
第七条 规范做好“第一议题”学习记录,对确定的工作事项和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,建立台账,加强跟踪督办。

第八条 学院党委对所属党支部落实“第一议题”制度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,提出加强改进的意见建议。



附件:会议记录(示例)